上市公司年报被问询案例分析
监管问询的信息含量与市场反应
这些文献重点探讨监管问询函作为一种非处罚性监管手段,如何向资本市场传递信息,以及市场主体(投资者)对这些信息的反应,验证了问询函的信息传导效能。
- 非处罚性监管具有信息含量吗?——基于问询函的证据(陈运森, 邓祎璐, 李哲, 2018, 金融研究)
- 问询函的经济后果研究综述(钟艺, 2026, 新经济研究)
监管问询对企业微观行为与治理的影响
这些文献集中研究问询函对被问询企业在盈余管理、风险承担、去产能、税收规避、杠杆操纵及治理结构等具体微观行为的约束、纠偏或诱导作用。
- 监管问询函、债权人风险感知与企业杠杆操纵(王晓佳, 毛新述, 于芙, 2024, 财经研究)
- 非处罚性监管与公司税收规避——基于财务报告问询函的证据(邓祎璐, 陈运森, 戴馨, 2022, 金融研究)
- 非处罚性监管与企业风险承担——基于财务报告问询函的证据(邓祎璐, 陆晨, 兰天琪, 陈运森, 2021, 财经研究)
- 交易所一线监管能甄别资本市场风险吗?—— 基于年报问询函的证据(刘柏, 卢家锐, 2019, 财经研究)
- 预防性监管与公司产能过剩——基于年报问询函的研究证据(李晓溪, 饶品贵, 2022, 金融研究)
- 国有企业党组织治理与监管问询—— 来自内部治理问询函的经验证据(罗昆, 李亚超, 2022, 财经研究)
企业内部特征与监管问询的交互机制
这些文献关注企业内部治理特征(如内部控制质量、语调负面程度、党组织治理等)如何影响回函效率、监管效果或二次风险,侧重于企业内部因素对问询制度的反馈。
- 年报柔性监管与股价崩盘风险——基于年报问询函语调的研究(朱晓燕, 黄政, 邱静暄, 2023, 新疆财经)
- 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会提高企业回函效率吗? 基于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经验证据(余中福, 尹卓琳, 2024,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退市制度改革降低摘帽企业二次戴帽风险了吗?(于博, 林龙斌, 2022, 新疆财经)
监管问询的溢出效应研究
该文献从企业集团视角出发,探讨监管问询如何跨主体产生影响,即分析问询函在企业集团内部对其他子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溢出效应。
- 年报问询函的监管溢出效应研究——来自企业集团A股上市子公司的证据(丁龙飞, 谢获宝, 2020, 南方经济)
现有关于上市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学术研究主要围绕问询函的信息传导机制、其对企业微观决策的约束与引导效果、企业内部治理特征与问询制度的交互作用,以及问询行为产生的外部溢出效应四个核心维度展开。研究表明,年报问询函作为一种非处罚性监管工具,在提升信息透明度、抑制违规行为及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受到企业自身治理水平的调节。
总计12篇相关文献
本文基于税收规避视角研究中国制度背景下问询函性质非处罚性监管的经济后果。实证结果发现:财务报告问询函可以抑制公司税收规避行为,且财务报告问询函总数越多、针对同一财务报告问询次数越多、财务报告问询函问题数量越多,意味着问询函监管强度越高,公司税收规避降低幅度越大。同时,从细分特征来看,当财务报告问询函涉及税收或研发相关内容时,公司税收规避程度更低。进一步地,在融资约束程度较低和税收征管强度较高的公司中,税收规避程度较低,问询函的监管效果较好。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针对其中可能存在的疑问出具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予以回复且公开披露,这是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中核心的非处罚性监管方式。近年来,国内外诸多学者围绕以问询函为代表的非处罚性监管措施,就其作用机制与实施效果展开了深入探索,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本文从信息披露、市场反应、公司治理、外部审计四个维度,系统梳理财务报告问询函的经济后果相关研究。通过归纳分析发现,国内外学者在监管问询机制经济后果的理论构建与实践验证方面均取得了诸多有益成果,研究内容与方法不断完善。同时,本文针对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年报问询函监管制度作为证券交易所监管市场的重要手段日益获得认可。为探索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对年报问询函的影响,本文基于企业回函视角,运用stata15软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检验及异质性分析。研究发现,高质量的企业内部控制能够提升回函效率。同时,由于产权性质和问询问题性质的不同,其回函效率亦有所差异。实证显示:非国有企业回函态度更积极,而如果问询问题性质越严重,则内部控制质量越高的企业回函效率越高。本文研究结论对于促进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问询监管制度更好发挥效用具有积极意义。
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于年报问询函对被问询公司的影响。基于2015-2018年企业集团上市子公司样本,文章研究交易所问询在企业集团内是否具有监管溢出效应。实证研究发现,年报问询函在子公司间存在监管溢出效应,即企业集团内子公司被年报问询会引起其他子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提高。机制检验证明,内外部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是年报问询函溢出效应的主要原因。拓展性分析发现,当企业集团存在共同审计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链条更短时,年报问询函的监管溢出效应就越明显。文章扩展了年报问询函政策实施效果的相关研究,延伸了财务决策同群效应理论假说,为优化上市公司监管机制提供思路。
本文研究年报问询函这一预防性监管制度能否推动公司去产能,并探究其作用机制和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相比未被问询的公司,被问询的公司收函后产能过剩水平显著下降;该结果在媒体负面报道较多的公司、地方政府治理水平较高的地区中更为明显,表明年报问询函通过降低市场、政府与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强化市场和政府的治理效应,进而有效促使公司去产能。影响机制检验表明,年报问询函主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代理问题作用于去产能。经济后果方面,年报问询函会提升被问询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经营业绩。
年报问询函作为创新监管方式之一,其监管效果受到实务界与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文章以2015—2020年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Python软件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积极词、消极词数据,从语调负面程度检验年报柔性监管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年报柔性监管能够发挥作用,年报问询函语调的负面程度与上市公司股价崩盘风险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对不同的年报问询函语调负面程度进一步分析后发现:在语调负面程度较低时,年报柔性监管能够降低股价崩盘风险;但随着语调负面程度的提高,年报柔性监管便难以发挥作用。今后交易所应提高问询质量、监管部门应完善制度建设、上市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投资者关注年报问询函语调指标,以更好地发挥年报柔性监管作用。
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作用是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监管补短板的重要举措。文章基于年报问询函,深入探究了交易所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否具有风险甄别能力。结果显示:首先,企业的应计盈余管理程度越高,收到问询函的概率越高,而且在收到年报问询函的企业样本中,问询函的精确性和准确性也越高,这反映了问询函具有精准识别的功能;其次,对于非国有企业、深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媒体关注度较高、所处法制环境较好的企业,问询函对盈余管理的识别效果更加明显;最后,问询函同样能够甄别相对隐蔽的真实盈余管理,并通过影响企业未来的会计绩效而使真实价值回归。文章为中国现阶段监管方式创新性转型的实施效果提供了经验证据。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发放问询函是近年来加强一线监管的重要体现,但对这种非处罚性监管的经济后果研究比较缺乏。文章基于交易所财务报告问询函,研究了非处罚性监管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表明,收到财务报告问询函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显著提高,且收到的财务报告问询函总数越多、针对同一财务报告的问询次数越多、财务报告问询函问题数量越多、回函公告总数越多,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作用越强,同时财务报告问询函的细分特征也会影响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国有产权和政治关联不利于问询函监管发挥作用,问询函监管通过缓解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提高了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和投资效率。文章的研究验证了非处罚性监管的有效性,体现了十九大报告强调的“创新监管方式改革”,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了来自资本市场的证据。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出具问询函正成为中国资本市场重要的监管手段,但这种非处罚性监管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是否具有信息含量?市场是否认可其监管作用?市场反应的强度会受到哪些因素的显著影响?这些都是尚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财务报告问询函的研究发现,市场对问询函收函公告的反应显著为负,对回函公告的反应显著为正,财务报告问询函有信息含量且市场认可财务报告问询函的监管作用,而且上市公司特征以及财务报告问询函特征会进一步影响市场的反应强度。结论意味着问询函在信息披露监管方面发挥了作用,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模式创新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
国有企业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组织治理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新型治理方式。文章以沪深两市2015—2019年发放的内部治理问询函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国企党组织治理对监管问询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国企党组织治理能有效降低收到内部治理问询函的概率和次数,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降低代理成本和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实现的。文章排除了国有企业俘获交易所官员和交易所弱化对国有企业监管问询这两种替代性解释。异质性分析发现,国企党组织治理可以减少股东会治理问题、董事会治理问题和经理层治理问题等类型的监管问询。进一步研究发现,国企党组织治理减少监管问询的作用在讨论前置实施后和高管晋升预期高的样本中更加显著,且收到内部治理问询函会导致公司累积超额收益率下降。文章的研究丰富了监管问询的相关研究,拓展了中国式监管问询的治理因素。同时,文章检验了国企党组织治理的积极作用,为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与启示。
虽然监管问询制度的初衷在于发挥治理作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但它也会向市场传递企业存在潜在风险的信号,进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这是否会扭曲企业行为,最终违背监管初衷呢?文章从杠杆操纵视角,以我国2013—2021年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财报问询函会加剧企业的杠杆操纵行为。机制分析表明,财报问询函引发了债权人风险感知,进而迫使企业通过杠杆操纵来维持企业投融资需求。文章还从企业特征和问询函特征两个方面进行了补充验证。在企业特征方面,该效应在事前风险较高、信息环境较差以及投融资需求较高的样本中更显著;在问询函特征方面,该效应在问询程度较高、问询内容涉及债权人风险时更显著。拓展性分析表明,无论是中期报告问询函还是年度报告问询函,均会对企业杠杆操纵产生影响;而相对于财报问询函,一般问询函并不会对杠杆操纵产生影响。此外,内部控制有效性可以削弱财报问询函对杠杆操纵的影响。文章的结论不仅补充了财报问询函和杠杆操纵的相关研究,还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我国监管问询制度,对防范企业隐性债务风险以及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ST企业停止特别处理(摘帽)后再次戴帽的风险是否会随退市制度改革而明显降低,对这一问题的理论考察对于评价退市制度改革的有效性至关重要。文章运用生存模型检验ST企业摘帽后的二次戴帽风险,以及这一风险随退市制度改革的动态变化,进而评估退市制度改革的有效性。研究发现:(1)尽管从年度演进上看ST企业摘帽后二次戴帽风险呈增大趋势,但随着退市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二次戴帽风险呈降低趋势,摘帽企业摘帽后的绩效稳定性明显提升;(2)企业经历特别处理的时间越长,二次戴帽风险越低,且摘帽后有监管问询经历的企业二次戴帽风险更低;(3)随着退市制度改革对摘帽条件规定的日益严格化,ST处理时长与监管问询对企业二次戴帽风险的影响有所减弱;(4)ST企业摘帽后的财务违规受罚经历会增大二次戴帽风险,但随着退市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这一风险逐渐降低,改革对于缓解处罚冲击下的绩效风险有积极作用。
现有关于上市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学术研究主要围绕问询函的信息传导机制、其对企业微观决策的约束与引导效果、企业内部治理特征与问询制度的交互作用,以及问询行为产生的外部溢出效应四个核心维度展开。研究表明,年报问询函作为一种非处罚性监管工具,在提升信息透明度、抑制违规行为及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受到企业自身治理水平的调节。